眾所周知,很少有公司采取結構化的方法來實施AGV物流。研究顯示,有16%的企業制定了明確的戰略,24%的企業明確了本企業有關AGV物流的發展。即使這些有計劃的公司也傾向于犯以下兩個錯誤中的個:他們將責任分配給只具有員工職能的人員,這些人沒有直接的執行能力,或者說在管理層次結構中將所需的責任歸咎于職能太低的人員。
任何種創新技術的應用,實現變革都會具有負面的影響。開啟AGV物流同樣意味著冒險,對于這些風險的承擔是不能都被委派出去的。因此,高管理層必須擁有所有權并采用程序化方法,才能快速有效地推動價值觀的形成。高層人員的直接介入有助于確定AGV物流的成功。